成立公司
香港公司 | 英國公司 | 中國內地公司 | 新加坡公司 | 台灣公司 | 其它地區
成立香港公司優勢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健全的法律體系、簡單的稅制、不受監管的外匯和營商環境。有利在國際市場拓展業務。在香港設立公司的過程簡單、快捷、便宜同時,香港的地理優勢更吸引客人進行商業交易。
•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多元化的融資渠道
• 可提高企業知名度及國際地位
• 公司業務範圍極少限制
• 擁有健全的法律體系
• 無外匯管制,資金進出自由
• 稅種少、稅率低
成立香港公司要求
• 董事:最低年滿18歲的任何國籍的董事
• 最低港幣1元公司資本
• 擁有至少一位年滿18歲的任何國籍的股東
• 公司秘書:必須在香港居住的自然人或在香港設有辦公室的法團
• 香港註冊地址:每個香港公司必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公地址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辦理程序–股本有限公司
1. 提供資料:內容包括擬定公司名稱﹑首任股東﹑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註冊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如香港身分證﹑護照副本或其他證明文件等等。本公司會替閣下處理餘下申請程序。
2. 本公司會為客戶查核公司註冊名稱,以便確認公司名稱的可用性。
3. 簽署文件:客戶需根據本公司指引簽署相關文件。
4. 文件簽署後,本公司會代表客戶安排提交及申請公司註冊證書。待香港有限公司註冊成功後,我們會替客戶的公司提交申請商業登記證。
成立英國公司優勢
• 稅制跟香港相似
• 可合法避稅,只對在英國境內發生的交易徵稅,轄免海外交易稅款
• 英國的公司法與時並進,具靈活性和商業性質
• 可於世界各地開立銀行戶口
• 用作物業投資,物業支出可扣稅
• 物業傳承給下一代,可免遺產稅
• 物業出售可以轉讓公司方式
成立英國公司要求
• 年滿十八周歲,沒有國籍限制
• 擬定公司英文名稱
• 至少1英鎊的股本
• 擁有至少一個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法人團體
• 擁有至少一個董事
• 不需要公司秘書
成立英國公司辦理程序
1. 提供資料:內容包括擬定公司英文名稱﹑公司業務簡介﹑公司股東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各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公司董事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
2. 本公司會為客戶查核公司註冊名稱,以便確認公司名稱的可用性。
3. 如名稱能使用,本公司會制備公司所需的成立文件。
4. 文件簽署後,本公司會代表客戶安排提交及申請公司註冊證書。待英國有限公司註冊成功後,我們會替客戶的公司提交申請商業登記證。
5. 然後本公司會安排造公司印章並印制公司章程,董事名冊及股東名冊等文件。
成立中國內地公司優勢
隨著內地迅速發展經濟,越來越多人開始考慮在內地創業和投資。目前內地對於港人來深圳創業有不少的便利政策、政府津貼還有減稅創業場地支援等,有助推動香港商人到內地創業。本公司團隊不僅熟悉在內地註冊公司,還熟悉內地促銷和政府補貼細節,亦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
成立中國內地公司種類包括
1. 外商獨資企業(WFOE)–公司可能從事批發或其他業務,對在中國的業務或貿易活動以及日常業務管理和業務發展擁有直接權利。
2. 外商常駐代表機構–該組織代表在內地從事非直接商業活動的外國公司,通常是為了促進中國商業夥伴和客戶之間的溝通而設立的。
成立中國內地公司要求
• 擁有至少一個非中國國籍的投資者
• 董事、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監事各一位
• 已註冊的公司地址(可以是虛擬辦公室)
• 已預先註冊的公司名稱
• 初步的業務計劃(公司業務範圍)
• 註冊資本約10至50萬不等的人民幣
成立中國內地公司辦理程序
1. 提供資料:內容包括擬定公司名稱﹑公司組織結構圖﹑公司業務簡介詳細摘要﹑公司股東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各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公司董事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擬設立公司經營場所房屋租賃合同及租賃憑證/房產證。
2. 本公司會為客戶查核公司註冊名稱,以便確認公司名稱的可用性。
3. 如名稱能使用並獲得商務部(MOFCOM)的批准信,本公司會制備公司所需的成立文件。
4. 文件簽署後,本公司會代表客戶安排提交及申請公司註冊證書。待內地有限公司註冊成功後,我們會替客戶的公司提交申請商業登記證。
5. 然後本公司會安排造公司印章並印制公司章程,董事名冊及股東名冊等文件。
6. 在公安局(PSB)和國家外匯管理局(SAFE)註冊公司信息。
7. 開設公司銀行帳戶和外資帳戶,然後存入資金。
8. 僱用會計師,然後在稅務局註冊公司的基本運營和財務信息。
9. 編寫員工手冊和制定公司工作守則。
10. 向商標局註冊公司的商標。
成立新加坡公司優勢
• 自由國際貿易,有利於企業進軍國際市場
• 稅務優惠多
• 公司註冊的簡單程式
• 股本要求低
• 無外匯管制,資金自由進出
• 推動海外資產配置
• 多樣化的移民政策,有利獲得移民的機會
成立新加坡公司種類包括
1. 獨資經營(Sole Proprietorship)–獨資公司代表最簡單的公司結構形式,與香港無限公司一樣,此類公司不被視為法人實體,所有者必須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無需申請額外的商業銀行帳戶,並且兩個人必須繳納所得稅。
2. 私人有限公司(Pte. Ltd.)–私人有限公司為獨立的法律實體,所有股東都只需就公司的債務損失承擔有限責任而遭受的損失承擔有限責任。
3.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至少需要兩名股東。合夥人是自然人或法人。作為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人的責任僅限於所投資的資本。這種形式的公司必須任命一名新加坡公民的經理。
成立新加坡公司要求
• 年滿十八歲
• 無犯罪記錄
• 至少1新幣的註冊資本
• 至少1名股東,股東無國籍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法人團體
• 擁有至少一個股東,最多50個
• 至少一名新加坡本地董事(居住在新加坡本地的公民、永久居民、准證持有者)
• 指定經營範圍,相關的行業範圍最多可選擇兩個
• 在成立公司後半年內任命至少一個公司秘書
• 公司名稱需預先獲得當局(ACRA)批核
• 擁有新加坡本地的商務註冊地址
成立新加坡公司辦理程序
1. 提供資料:內容包括擬定公司名稱﹑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公司業務簡介詳細摘要(需具有SSIC Classification & SSIC Code)﹑公司股東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各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公司董事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每位股東和管理層的履歷。
2. 本公司會為客戶查核公司註冊名稱,以便確認公司名稱的可用性。
3. 如名稱能使用,本公司會制備公司所需的成立文件。
4. 文件簽署後,本公司會代表客戶安排提交及申請公司註冊證書。待新加坡有限公司註冊成功後,我們會替客戶的公司提交申請商業登記證。
5. 然後本公司會安排造公司印章並印制公司章程,董事名冊及股東名冊等文件。
6. 申請公司銀行帳戶、營業執照(如適用)。
7. 僱用法律顧問來處理稅務及法律責任。
8. 如有需要,進行商品及服務稅(GST)註冊。
成立台灣公司優勢
• 有利外國投資者的稅收待遇
• 地理位置能靠近新興市場
• 良好法律環境
• 自由經濟
成立台灣公司要求
• 台灣公司法只要求一名股東和一名董事組建公司,並且對該職位沒有國籍限制或居住要求
• 公司無需設定最低註冊資本
• 註冊資本必需於公司註冊成立之前由股東之銀行賬戶匯出至台灣公司賬戶,並由當地註冊會計師出具資金報告
• 企業必須在台灣擁有註冊營業地址,必須是實際位址,不能使用郵政信箱,此外,公司的註冊地址必須在當地的商業建築內
成立台灣公司辦理程序
1. 提供資料:內容包括擬定公司名稱﹑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公司業務簡介詳細摘要﹑公司股東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各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公司董事身分證或護照副本及住址証明﹑每位股東和管理層的履歷。
2. 本公司會為客戶查核公司註冊名稱,以便確認公司名稱的可用性。
3. 如名稱能使用,本公司會制備公司所需的成立文件。
4. 文件簽署後,本公司會代表客戶安排提交及申請公司註冊證書。待台灣有限公司註冊成功後,我們會替客戶的公司提交申請商業登記證。
5. 然後本公司會安排造公司印章並印制公司章程,董事名冊及股東名冊等文件。
其它地區
英屬處女群島(BVI) | |
位置 | 位於加勒比海地區,處於波多黎各以東 |
語言 | 英語 |
註冊優點 | •良好金融法律設施 |
•保護股東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 | |
•保障私隱,董事資料絕對保密 | |
•不用公司秘書 | |
•可於香港開立銀行賬戶 | |
法律系統 | 國際商業公司法 |
註冊要求 | •公司英文名稱 |
•最少有1位董事 | |
•最少有1位股東 | |
•公司標準註冊股數為50,000股 | |
•每股值不設貨幣限制 | |
所需文件 | 董事及股東之身份証明文件﹑地址証明文件 |
塞舌爾群島 | |
註冊優點 | •減少被中國當局徵稅 |
•保障董事及股東私隱,隱密性極高 | |
•不用公司秘書 | |
•可於香港開立銀行賬戶 | |
•不需每年遞交公司賬目 | |
位置 | 是位於坦桑尼亞以東、印度洋中西部的一個群島國家 |
語言 | 英語、法語 |
法律系統 | 英國普通法 |
註冊要求 | •公司英文名稱 |
•最少有1位董事 | |
•最少有1位股東 | |
•國際業務公司為1,000,000美元 | |
•當地公司註冊地址 | |
所需文件 | 董事及股東之身份証明文件﹑地址証明文件 |
薩摩亞獨立國 | |
位置 | 是一個南太平洋島國,約位於夏威夷與新西蘭的中間、美屬薩摩亞的西方,為波利尼西亞群島的中心 |
語言 | 英語、薩摩亞語 |
註冊優點 | •保障董事及股東私隱,隱密性極高 |
•無須申報稅務及繳納任何稅項 | |
•接受以任何語言保存公司文件 | |
•嚴格的資料保密規定 | |
法律系統 | 國際公司法(IBCO) |
註冊要求 | •公司英文名稱 |
•最少有1位董事 | |
•最少有1位股東 | |
•註冊資本一般為1,000,000美元 | |
•當地個人或法團公司擔任的代理人 | |
所需文件 | 董事及股東之身份証明文件﹑地址証明文件 |
開曼群島 | |
位置 | 是英國在美洲加勒比海西印度群島的一塊海外屬地,由大開曼、小開曼和開曼布拉克三個島嶼組成 |
語言 | 英語 |
註冊優點 | •保障董事及股東私隱,隱密性極高 |
•無須申報稅務及繳納任何稅項 | |
•獲准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 |
•無外匯管制 | |
法律系統 | 英國普通法 |
註冊要求 | •公司英文名稱 |
•最少有1位董事 | |
•最少有1位股東 | |
•註冊資本一般為50,000美元 | |
所需文件 | 董事及股東之身份証明文件﹑地址証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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